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巴黎公约的“优先权 原则”,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体现,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 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 不同之处 | 巴黎公约 | PCT国际申请 |
| 专利保护内容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
| 专利保护方式 | 专利申请优先权 | 专利合作多国缔约 |
| 申请效力范围 | 单一或者少数几个国家 | 宽,所有PCT成员国 |
| 申请办理国家阶段提交绝限 | 短,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外观设计为6个月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内; | 长,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30个月内办理即可 |
| 申请方式 | 一表一国,分别申请 | 一表多国,方便省力 |
| 缴费方式 | 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 | 只需向受理局缴纳国际阶段费用,国家阶段再分别缴纳 |
| 申请风险 | 较大,评估时间短,一但判断失误或未得到授权,成本损失较大 | 小,评估时间长,可以对人、物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 |
| 申请文件要求 | 申请材料需用指定语言 | 申请材料可用母语 |
| 审查方式 | 国家正常程序 | 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 |
| 授权所需时间 | 时间相对短 | 时间长,可控性强 |
| 授权难易程度 | 严格,国家正常程序 | 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较易 |
| 费用及优惠 | 正常费用,有政府补助 | 额外付费,有政府补助; 某些国家对PCT国家阶段申请的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
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简单流程图
